山西省建立“两包三到”精准帮扶联动机制
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须脱产到村
5月24日,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,为充分发挥包村领导、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“三位一体”精准帮扶队伍的作用,山西省出台《关于建立“两包三到”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》,其中提出将严格日常管理制度,第一书记、驻村帮扶工作队须脱产到村。
“两包三到”联动帮扶机制即:单位包村、领导包带和工作队到村、党员干部到户、第一书记到岗。《意见》共提出六项制度,分别是:单位包村责任制度、“三位一体”精准帮扶协调制度、考核激励制度、督查问责制度、帮扶工作保障制度、联席会议制度。
在帮扶工作保障制度中,《意见》明确,将严格日常管理制度,对单位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的次数,包村领导每年到村工作的时间,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村工作时间等做出明确要求。与此同时,《意见》中提出,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必须脱产到村工作。
此外,《意见》对包村领导、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的责任、考核、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。其中,单位党组(党委)将承担帮扶责任,对包扶村的帮扶工作负总责,按照因村派人要精准的原则,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大队长、队长、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,并制定五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;实行大队长驻县牵头责任制,省直单位帮扶的贫困县,由省委组织部从驻县帮扶单位中抽调一名副厅级领导(副厅级后备干部)担任大队长,任期一年。
在考核、监督方面,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,作为对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,并明确考核权限;建立驻村帮扶工作督查制度,定期对单位帮扶情况、驻村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;建立包村单位通报制度,对督查情况要进行通报,每半年通报一次。